发布时间: 2023-07-26 0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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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张庚园律师,今天咱们一起来探讨这个问题啊,就是能不能要求法院判令公司召开股东会呢?这就是我们今天要学习的九民会议纪要的第二部分关于公司纠纷案件审理的最后一条,也就是第二十九条。原文是这样的,公司召开股东会本质上属于公司内部治理范围,股东请求判令公司召开股东会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按照公司法第四十条或者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的程序自行召开。股东坚持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这条是关于股东会的召集是不是具有可塑性的问题。司法活动也需要以尊重公司的意识资质为前提。公司的股东们开不开会,这是公司自己的事儿,法院不可能去强迫股东去参加股东会。大家想一下就会知道,如果A公司的股东张三儿向法院起诉A公司,或者起诉其他两个股东李四和王五。起诉的要求呢,是要求强制召开股东会。那你觉得法院会怎么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