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04-21 0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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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张庚园律师,大家思考一个问题啊,本来你是股东,你提出股东代表诉讼却被人家给反诉了。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办呢?也就是说呢,股东代表公司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结果被告提出了反诉,也就是反过来也起诉了原告股东,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处理呢?今天我们就来一起学习九民纪要的第二十六条原文是这样的股东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之后,被告以原告股东恶意起诉侵犯其合法权益为由提起反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与公司在案涉纠纷中应当承担侵权或者违约等责任为由。对公司提出的反诉。因不符合反诉的要件,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这条儿听上去有点儿绕,是吧,我给大家解释一下,简单的理解就是呢。被告以原告股东恶意提起诉讼,侵犯其合法权益为由提出反诉的。也就是说呢,诉请是直接针对原告股东的,那这种反述呢是符合反述形式要件儿的。从法院的角度来讲,就应该受理。另一种情况呢……